*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J(GK)2025-17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社会化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565500
最高限价(元):12065500,6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社会化运维服务项目-大型设备维保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655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一大型设备维保:为各院区大型医疗设备及其使用配套设备设施提供整体维保服务,同时为我院大型医疗设备提供全方位运维管理服务,提供一支专业的运营、管理、维修维保团队参与协助、指导、管理我院大型医疗设备,以全国优异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指导我院大型设备运行维护,并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要求制定计划方案并落实执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社会化运维服务项目-中小型设备维保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二中小型设备维保:为各院区中小型医疗设备及其使用附件提供整体维保服务,同时为我院医疗设备提供全方位运维管理服务,同时建立健全设备共享管理中心、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提供一支专业的运营、管理、维修维保团队参与协助、指导、管理我院医疗设备,以全国优异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指导我院设备运行维护,并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要求制定计划方案并落实执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招采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每满一年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能力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次年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服务合同自行终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标项 2,招采 3年,合同一年一签。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每满一年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能力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次年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服务合同自行终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标项一、标项二投标人需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医疗器械安装、维修、保养证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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