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更新-数字化工程技术中心一期(智能网联教学实训及测试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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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182 | |||||||||||
2、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更新-数字化工程技术中心一期(智能网联教学实训及测试平台)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3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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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智能网联教学实训及测试平台2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5.4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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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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