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NC363-CG-250932132、SXMTZB2502F-1209(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63-CG-250932132、SXMTZB2502F-1209(F)),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以天煤生服函【2025】24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维简费用,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应急发[2019]134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编制要求,建设矿井竣工验收前,煤矿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并依据辨识评估结果,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技术服务标段(包)内容:
(1)准备阶段:安排采矿、通风、地质等多专业人员收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资料,组建专业评估团队,以及制定详细的评估工作计划和方案,资料筛选与方案制定需反复研讨;
(2)现场调研阶段:派驻专业人员深入矿井,对各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全面勘查,与不同岗位人员交流,充分收集各类数据及相关信息;
(3)危险源识别阶段:运用多种方法全面识别危险源,对采掘、通风等多系统逐一排查,识别结果分类整理并建立清单,要求工作细致、专业判断;
(4)风险评估阶段:采用风险矩阵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等,对已识别危险源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重点分析高风险源,需借助专业软件和深入分析;
(5)评估报告编制阶段:汇总评估结果编写报告,涵盖目的、方法、结果等多方面内容,编制完成后进行内部审核、修改,确保准确、科学、适用;
(6)报告评审及备案要求:编制的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真实有效符合要求,并全面负责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评审工作,顺利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协助矿井完成《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向晋城市应急管理局的备案工作。
2.3 服务完成期限:60个工作日内完成《15号煤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天安公司审核。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质量标准: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应急发[2019]134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编制要求,编制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通过主体企业和行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工作,并取得评审意见。协助矿井完成《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技术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括煤炭开采业)。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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