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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钻井液作业现场灰罐电子秤维修、校准服务项目

2025-2026年度钻井液作业现场灰罐电子秤维修、校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38-FW149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度钻井液作业现场灰罐电子秤维修、校准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钻井液作业现场灰罐电子秤维修、校准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2025-2026年度钻井液作业现场灰罐电子秤维修、校准服务。启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2.3 招标范围:甲方作业区域(包含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地区)钻井液作业现场的所有灰罐电子秤维修、校准服务,即对钻井液作业现场的640台灰罐电子秤开展总包工作量和总包金额的维保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项目估算金额:灰罐电子秤维修、校准服务总费用250万元(不含税),包含维修、校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人员服务费、差旅费、配件及材料费、HSE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

2.5 限价情况:本次招标控制价,灰罐电子秤维修、校准服务总费用控制在250万元(不含税),控制价包含维修、校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人员服务费、差旅费、配件及材料费、HSE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2.6服务地点:甲方所有作业区域

2.7项目计价方式:全包干固定总价(包工包料)。

2.8项目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每季度按合同含税总金额的25%向乙方支付项目款。

2.9项目服务模式:年度维修、校准服务包干。采取总包工作量和总包金额的方式,不对单次或单台灰罐电子秤的维修、校准服务工作量按次或按台计价。即对钻井液作业现场的640台灰罐电子秤开展总包工作量和总包金额的维保服务。校准是指对单台器具的示值误差进行评定,确保量值准确

2.10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1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专业资质和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3.2.2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库内承包商,则其承包商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必须为正常,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库外承包商,则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立即办理准入手续。(以开标当日中石油网址查询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报告编码。(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

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3 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因三年无交易暂停的情况除外)或取消投标资格。

3.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3.4.3-3.4.5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4.6投标人未出现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需提供承诺书。未提供相关问题承诺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将被否决。

3.4.7投标人技术关键条款,如未书面承诺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3.4.8投标人接到维修、校准通知后,应立即响应,与钻井液作业队联系,了解情况。在满足维修、校准的条件下,服务半径在150公里内,12小时到达现场,服务半径在150公里外,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校准,任何一个服务批次的承诺服务时效超过要求的时间,投标将予以否决。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7其他要求

3.7.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2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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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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