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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LNG项目三期配套码头工程对焊管件(不锈钢)采购

江苏LNG项目三期配套码头工程对焊管件(不锈钢)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LNG项目三期配套码头工程对焊管件(不锈钢)采购,招标人为昆仑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码头如东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LNG项目三期配套码头工程对焊管件(不锈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见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江苏LNG项目三期配套码头工程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西太阳沙码头区,在江苏LNG项目已建码头东侧新建 1个 15 万吨级 LNG 泊位,可靠泊 8~21.7 万方 LNG 运输船,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 650 万吨,泊位总长度 410 米。码头建成后为中石油江苏LNG接收站和协鑫汇东LNG接收站提供LNG接卸服务。

项目计划2026 年 6 月机械完工,2026 年 8 月试运投产。

2.2 招标范围:对焊管件(不锈钢),1069件,详见请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3 使用功能:见请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4 技术要求:见请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5 质量要求:见请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6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阳光岛三期配套码头。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货到现场。

2.8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9 付款方式:10%预付款;85%到货款;5%质保金。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

2.11 质保期:最后一批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的24个月或最终用户颁发机械竣工证书后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维修或更换的货物的质保期应为采购商验收维修或更换货物后24个月。

2.12 最高投标限价:有,611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相关配件、辅件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车费以及安装及调试等为实现合同目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13 其他要求:见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投标人须取得本次投标产品相对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1级,且在有效期内。须具有本次投标产品中口径DN50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覆盖本次投标产品材质、厚度和口径DN50及以上范围。

3.1.3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钢制管件供应商资源库库内准入供应商。

3.1.4 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

3.2 财务要求:

须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取得至少1份中国大陆LNG项目不锈钢对焊管件有效供货业绩,且业绩中须包含40寸及以上口径的不锈钢对焊管件。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供货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表中供货金额仅指与本次招标货物一致的物资,如合同还包含其他物资,则业绩表中相应金额需剔除,否则,该项业绩无效。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单价和数量,不可覆盖每一项的合计价格和合同总价)、双方盖章页)。 

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 .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曾被列入但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截图)

3.4.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须提供网页截图)

3.4.3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曾被列入但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须提供网页截图)

3.4.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

3.4.5 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不得分包转包。

3.6.3 投标人必须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6.4 投标人不得存在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投标失败和被否决的情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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