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1-250387
1、采购项目
受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湖北环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谈判方式采购埃及EETC东伊斯梅利亚至扎加齐格500kV输电线路项目所需的国内/国际物流服务,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埃及EETC东伊斯梅利亚至扎加齐格500kV输电线路项目
(2)项目概况:为500KV架空线路的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和移交,全长128公里。
LOT 2:-从LOT1末端开始,长度约(64)公里,使用AACSR 490/65 mm²conductors类型和光学地线(OPGW)和接地线AACSR。
LOT 3:-从LOT2的末端开始到扎加齐格500ss,长度约(64)公里,使用ACSR 490/65 mm²conductors型和光学地线(OPGW)和地线GSW 108 mm²。
(3)采购范围:本项目项下建设和安装所需的设备、材料及物资等所有货物(以下简称为:货物)的全程物流服务。乙方承担甲方货物从:中国国内上海港或甲方指定的中国境内其他港口(或口岸)车(船)板接货起,至项目现场(埃及EETC线路项目的仓库)车板交货止的全过程物流代理服务。
(4)拟发货运货物数量:LOT 2 预估165个20GP+46个40HQ
LOT 3 预估137个20GP+74个40HQ
共计:302个20GP+120个40HQ
本次招标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运输量以合同执行期实际执行的运输量为准,由于采购计划变更导致实际运输量减少时,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5)物流代理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 货物包装的“一控两检”:“一控”物流分包商对厂家提出的包装方案审核,根据设备提出具体包装要求。“两检”为出厂前监造催交人员根据三方包装协议对包装进行检查,对于重要设备,物流分包商参与设备出厂前的包装检验,检验合格后放行。物流分包商在港口接货时,在港区对包装进行复检,如有问题通知厂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装船;
② 货物包装审核及检查工作;
③ 货物在国内港(港区仓库、货场、码头专用线、港口作业区等)车板/驳船集港、接货、卸货、集装箱货物装箱(含箱内绑扎固定及衬垫等安全防护)、仓储(起运港提供不少于10天免费临时仓储服务)、港区倒运、装船、理货、箱件唛头检查、补刷、港口包装检查及修复,装船、加固等工作;
④ 租船订舱、缮制与审查出口报关单据(包括国内港口货物出口单据的准备)、报关报检、装船并取得满足甲方要求的全套清洁海运提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通关单、装货单、货物交接单及其它有关单据;协助甲方单位合理分配每批次发运设备金额,同时乙方须缮制和取得满足甲方信用证结汇要求(如有需要)、埃及进口清关要求和业主要求的相关单证;
⑤ 代理办理以甲方名义出具的一般原产地证(CO)(使馆认证,如有);
⑥ 国内港口至苏科纳港口(或其他港口)的海运、码头或锚地接货、卸货、港区堆存、转运、装卸等;
⑦ 乙方承担苏科纳港口(或其他港口/口岸)货物装车(陆运/火车运输)、装船(驳船倒运)等工作,集装箱运输保证发运港和目的港的免费用箱期不少于28天,免费堆存期各不少于21天;
⑧ 乙方承担苏科纳港口(或其他港口)至埃及EETC东伊斯梅利亚至扎加齐格500kV输电线路项目仓库车板交货的运输工作;
⑨ 乙方承担苏科纳港口(或其他港口)至埃及EETC东伊斯梅利亚至扎加齐格500kV输电线路项目仓库的过程中的捆绑衬垫、排障、护送、对重大件及重点设备的安全保卫等;
⑩ 乙方承担埃及货物进口清关、办理进口免/缴纳税、IDF、装船前检验等其他清关所需的相关检验、认证、进口许可证;
⑪ 乙方承担码头/口岸接货、港区堆存、转运、转驳、装卸、包装修复等工作,直至项目营地车板交货;
⑫ 办理运输保险及理赔工作等,并出具保单;
⑬ 乙方承担协助甲方及时完成结汇、核销及退税工作;
⑭ 乙方国内及国外需指派各一名人员进行联合办公,需协助办理出口清关、进口清关及信用证议付(如有需要)事宜;
(6)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7)报价有效期:90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 应是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
- 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认证证书。
- 必须具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
- 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响应人近5年有国外承包工程项目物流总承包业绩,在项目所在国有1个及以上港到门或者门到门的项目经验。并提供项目业主名单和地址及联系方式和证明文件(合同、函件等)。
- 响应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响应人的,响应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若设备已投运还需提供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且响应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
- 响应人应有大型超限设备的海运、内河运输、公路运输、中转、装卸成功案例,并在企业生产、运输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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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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