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GY)001738
项目编号: NXYJ【招】2025-045
项目名称: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幼儿园户外遮阳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822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22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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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幼儿园户外遮阳设备采购项目 | 户外遮阳设备 | 天篷、遮阳篷、帐篷 | 2350 | 户外遮阳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822500.00 | |
数量合计: | 2350 | 预算合计: | 822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