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口市四条隐患路段区间测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188;
项目名称:龙口市四条隐患路段区间测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零叁佰叁拾柒元整(¥660337.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陆万零叁佰叁拾柒元整(¥660337.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龙口市四条隐患路段区间测速设备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年。(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投标人,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 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投标人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若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3]2号)、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均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