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生猪屠宰场新建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520526-04-01-527691
本招标项目威宁自治县生猪屠宰场新建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E52052620250004PI已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7-520526-04-01-527691(批准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威宁县农业园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威宁县五里岗街道工业园区(棒木社区) 。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16万头/年生猪屠宰生产线,配套生猪屠宰车间、消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入场检测以及入场消毒检票设施、固体垃圾处理设施、综合办公楼、门卫室、地磅、洗车区、雨水收集池等附属设施。项目规划用地17120.89㎡(约25.68亩),总建筑面积约8538.51㎡。
2.3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估算总投资5529.4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4153.64万元。。
2.4 计划工期::15个月。
2.5 标段划分:威宁自治县生猪屠宰场新建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 。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包含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工程交付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提示: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勾选无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3.1.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貳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资质【提示:应合理设置资质等级,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质等级要求;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2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牵头人须负责地方协调(不含主体工程用地办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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