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2025229C
项目名称:淳化县润镇健身文化广场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1,327.4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淳化县润镇健身文化广场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1,327.4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1,327.4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淳化县润镇健身文化广场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1,327.4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淳化县润镇健身文化广场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淳化县润镇健身文化广场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经营活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控股、管理关系: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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