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公租房新风机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公租房新风机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NJFJ2500691-10HW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
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发改函〔2019〕2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公租房新风机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公租房新风机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工期:60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公租房新风机采购及安装
2.6 数量:1批,详见招标文件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8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具体按照招标人要求
2.9 交货期:60(含安装)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9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40万元及以上的新风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或者业绩中包含140万元及以上的新风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新风设备的清单明细。),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可兼得。)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项授权委托书格式不作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3条要求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