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整体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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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5-316 | |||||||||||
2、项目名称:郑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整体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4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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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医院院总部、郑东院区、南部院区、北院区等核心院区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驿站、合作单位范围内医学装备职责范围内相关医疗设备、医学装备及其他设备的整体管理、技术咨询、医疗设备维修维护、院区间设备调配等服务; 5.2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5.5服务周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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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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