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MS14安全壳循环冷却机组金属消声百叶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MS14安全壳循环冷却机组金属消声百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MS14安全壳循环冷却机组金属消声百设备采购
1.2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海阳核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海阳,计划建造6台机组。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置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现场踏勘、MS14安全壳循环冷却机组金属消声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
表2.1招标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机组号 | 设备位号 | 数量 (只) | 需求时 间 |
1 | MS14安全壳循环 冷却机组金属消 声 | HY3 | HY3-VCS-MY- 01~08A/B/C/D | 32 | 2026/3/30 |
2 | MS14安全壳循环 冷却机组金属消 声 | HY4 | HY4-VCS-MY- 01~08A/B/C/D | 32 | |
合计: | 64 | / |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投标人近3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3.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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