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MGS2025-158)
一、报名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铁八局分包企业资格准入证,或股份公司系统内三级公司,或股份公司A级分包企业,且同一公司不能在同一项目部以不同委托代理人的名义报名,报名时未被列入股份公司系统近3年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投标人之间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查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同一分包单位在同一项目同一时段只能承揽1个控制性工程施工任务;
(三)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三年内、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参加各类施工项目分包的投标;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其参加分包的投标;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五)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的业绩;
(六)其他强制性要求:1.本工程对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要求高,为减少恶意报价,投标总价低于招标限价总价的10%的,评标小组需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后24小时内书面说明报价费用详细组成,评判投标人能否履行合同;若最终为中标人,需全额缴纳低价保证金(低于限价总价10%部分)。
2.本工程要求必须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须招标人确认,未经招标人确认的视为未现场踏勘。如果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并视为围标、串标行为。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中欧班列大宗物资集配中心(应急保障中心)建设项目桩基础(管桩)工程(二)工程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新蔡线中铁八局集团中欧班列大宗物资集配中心;
(三)招标项目名称:中欧班列大宗物资集配中心(应急保障中心)建设项目桩基础(管桩)工程;
(四)分包招标范围:中欧班列大宗物资集配中心(应急保障中心)建设项目12#、13#、14#、18#桩基础(管桩)工程;
(五)分包招标内容:400mm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400AB95-网电等桩基础(包含试桩)施工图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和为完成上述工作任务所需采取的所有措施、已完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的维护等,真体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表》。
(六)分包招标工期:工期与项目工期同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为准),最终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七)分包招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三、投标文件递交
要求投标文件于_2025年_10月9日10:00时前递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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