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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SG0501G250928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源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肇源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的批复庆农发(2024)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审减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源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源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二标段
2.2主要建设内容:土壤改良工程具体如下:
2.2.1土壤改良工程规划土壤改良工程 9034亩。
(各标段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5872100.00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建设地点:大庆市肇源县。
2.6计划工期: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2月15日,共计49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本标段为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为其缴纳的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五险),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农艺师资格,土地利用和土壤肥料相关方向)。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内业员1人,投标人须承诺按照上述要求配备项目班子成员,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现场需要的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具备肥料抛撒设备5台、大型翻耕设备5台(需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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