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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自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3316

项目名称:广东省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自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1.153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1.15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用途:灭火救援。

2.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7.合格的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8.交货时间:包组1-包组3: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交货。

9.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5月30日-2025年5月30日)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如发现承诺书虚假,采购人将依法报告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11.中标供应商在提供交付货物时,对临时存放在合同指定地点的货物应当自行购买财产险。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1-包组3: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组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组2、包组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外,所有内容适用于各包组):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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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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