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咸宁崇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炉渣综合处理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咸宁崇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咸宁崇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炉渣综合处理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0403030196439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咸宁崇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理、炉渣综合利用等生产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800t/d,建设1台8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额定功率20MW的高转速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协同处理市政污泥60t/d、餐厨垃圾30t/d。厂区内已有炉渣综合处理车间,位于厂区北侧,配置有相应炉渣综合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如下:炉渣综合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300t/d。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承担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产生炉渣的装卸、运输和无害化综合利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开始服务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中载明的进厂日起算。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由中节能(咸宁崇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内储存间运至炉渣处理场所。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含)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自有炉渣处置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或类似项目所产炉渣业绩。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为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对炉渣进行处置的。
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到2025年10月11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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