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520525-04-01-7766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化作乡枪杆岩农文旅结合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纳雍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纳府函【2025】69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纳雍县化作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纳雍县化作乡枪杆岩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新建一栋建筑,共建设4层,新建建筑面积为1825.60平方米,每层均为456.40㎡。建设总高度为15.7米,其中室内外高差为0.1米,一层、二层高度为3.6米,三层、四层高度为3米,屋顶采用坡屋顶高度为 2.4米。一层建设功能为候会区、培训室、办公室、设备室、公厕;二层建设功能为培训室、办公室、设备室、公厕;三层、四层建设功能为宿舍。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4项目总投资:510.80 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4815610.31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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