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QX202508001
项目名称:樟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87000.00 元
最高限价:1987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5F000077218 | 樟树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材料采购项目 | 1 | 项 | 1987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最终以签定合同约定起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别提醒:依据赣财购【2023】8号《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以上“资格条件”1-6条只需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其他材料需以扫描件形式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必须取得母公司的授权函,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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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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