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5-JCDL-G2025-0006 项目名称:建湖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83.8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33.1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按照“综合监管+智慧监测”思路,依据省市要求及建湖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需求,全面推进建湖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搭建1套城市生命线综合监管平台、1套基础支撑体系、1套智慧感知监测网、建立1套数据库并实施数据治理与脱敏脱密工作、部署1个监管监测运营维护中心,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智慧化的监管监测,实现省、市、县三级监管系统互通互联,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平台框架搭建、按需数据上报等工作,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25年计划内物联感知设备部署、安装、调试及数据对接;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物联感知设备部署、安装、调试及数据对接;2027-2029年平台、设备实现平稳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如中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则由该企业负责所有项目的运营;如中标企业为非中小企业,则中标企业须将不低于总项目30%的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给具有相关相应能力的中小企业,由中标企业统一管理; 6.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8.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