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3-YCMR-G2025-0023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巡特警大队购买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采购包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80.000000万元;采购包3: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1包2包3最高限价均为400元/人/天(含税),每人每天工作不超8小时,最终结算金额根据项目实际发生量计算(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负责采购人涉案人员看管(保安)服务工作,并按照采购人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服务内容、规程及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mwm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