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QZFCG-2025-1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点学科登峰行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酒泉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点学科登峰行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一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原公告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询价结果,合同包1(酒泉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点学科登峰行动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1008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询价结果,合同包1(酒泉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点学科登峰行动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0.1008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9月29日2025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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