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D-2509-042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食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和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1
高压灭菌器1
1
2
高压灭菌器2
1
3
高级凝胶成像分析系统
1
4
梯度PCR仪
1
5
超低温冰箱
1
6
恒温恒湿培养箱
1
7
台式冷冻离心机1
1
8
低温恒温摇床
1
9
测汞仪
1
10
台式冷冻离心机2
2
11
旋转蒸发仪
1
合计
12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①采购人情况:拱北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食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部门为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拱北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食品检测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若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自查,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