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体育局鹤壁市小型体育公园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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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5-48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教育体育局鹤壁市小型体育公园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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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文件及采购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的,仍按上述 3.1(一)至(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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