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2025年体外诊断试剂(国产第三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ZB-2025-08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0-2025-01072
3、项目名称:2025年体外诊断试剂(国产第三批)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49.914889(万元)
6、最高限价:849.914889(万元)
7、采购需求: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采购2025年体外诊断试剂(国产第三批)项目,共分为4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接到恩施州中心医院订单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下供货商应在24小时内送到。送货期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创新、节能、环境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下材料: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4)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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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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