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固原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固原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5〕1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治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圣方招(工)字〔2025〕12号
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博物馆原陈列楼西侧空地。
建设规模:宁夏固原博物馆始建于1983年,1988年9月25 日落成开放,是座综合性省级博物馆。现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宁夏固原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心,东侧为西城街,同时紧邻固原博物馆广场,西侧为警民路,建成后将固原市区地标性建筑。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7913.86㎡(约合56.87亩),项目建成后总建筑面积为30008.82㎡,其中现状建筑改造面积为4587.3㎡,本次扩建建筑面积为25421.52㎡。扩建面积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070.49㎡(展厅、配套服务及其他),地下建筑面积为8351.03㎡(文物库房、地下车库、交通及其他)。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与施工同步。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固原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BIM等内容),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总平面规划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事宜。
(1)方案设计:本项目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博物馆方案设计,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
(2)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概算)。
(3)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景观)的设计及编制;施工图图纸通过审查;所有设计电子报批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4)各建筑工程专项设计:BIM、绿建、幕墙、海绵城市、公共空间室内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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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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