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西高新审批发[2025]9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其中经二十路—经二十二路段半幅修建),长度4650.858米,规划红线宽40-50米,包括道路、交通、照明等工程;
2.2 项目地点:西安高新区中央创新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3250193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标段编号:E61010035061cd8fADHF001;标段类型:监理;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本次招标范围为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本次招标概算为386.37万元。;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标段名称:韦斗大道(纬二十路)(经四十路-造字台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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