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342025BCS00082
项目名称:汾西县和平镇等三乡镇河达村等九村土地整治项目等4个土地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00600
最高限价(元):858200, 560600, 627300, 1654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汾西县和平镇等三乡镇河达村等九村土地整治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8582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汾西县和平镇等三乡镇河达村等九村土地整治,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名称: 汾西县永安镇等二乡镇塔上村等七村土地整治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5606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汾西县永安镇等二乡镇塔上村等七村土地整治,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名称: 汾西县勍乡镇等二乡镇半沟村等九村土地整治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6273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汾西县勍乡镇等二乡镇半沟村等九村土地整治,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名称: 汾西县和平镇邢家要村等三村土地整治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654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汾西县和平镇邢家要村等三村土地整治,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4,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2、3、4】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