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化工生产准备中心锂电池单柜吊机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117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段。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中心在煤巷及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底板坡度大,采用传统辅助运输方式运输材料时较为困难,容易造成巷道底板破坏及积水,需采购3台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用于巷道材料的运输。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2.3交货地点:新疆能源公司生产准备中心。(乌鲁木齐米东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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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