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悦澜颂项目公变、专变EPC工程已由西安国际港务区发展改革局以西港发改发〔2023〕126号、西港发改发〔2023〕17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港跨渭河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港跨渭河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西安国际港务区南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新筑悦澜颂)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56亩,总建筑面积约38.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商业和其它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11.1万平方米,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管网等。公变总容量为19500kVA(含充电桩6500kVA),专变总容量为4600kVA;
2.2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西安浐灞国际港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2860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悦澜颂项目公变、专变EPC工程;标段编号:E61011135066CCir7zu1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悦澜颂项目公变、专变EPC工程,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悦澜颂项目公变、专变EPC工程,初步供电方案批复的外线及红线内环网室、公变配电室、专变配电室、充电桩、户表等土建、电气设计工作。外线所有土建及电气施工,红线内环网室、公变配电室、专变配电室、户表、充电桩表箱及相关线缆敷设;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及验收、通电交付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其他: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试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人尽快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用服务平台”(https://credit.zksk.cn/xian/Home)完成信用评价。具体评审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悦澜颂项目公变、专变EPC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承修五级】及以上与【承试五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承修五级】及以上与【承试五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承修五级】及以上与【承试五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承修五级】及以上与【承试五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承修五级】及以上与【承试五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承修五级】及以上与【承试五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及以上,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标段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悦澜颂项目公变、专变EPC工程,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具有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定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五级(含五级)、承修五级(含五级)及承试五级(含五级)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4.3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应为注册建造师一级(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建安B证)。
(2)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定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4.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3.4.5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安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主体信息”中已登记,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显示一致。
3.7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若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企业则为注册登记之日起至今),无因申请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造成的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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