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601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民警大额保险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30980
最高限价(元):3230980
★一、保险方案
★保险对象:市局机关警种1566人、站前分局268人、西市分局240人、老边分局139人,全市公安民警市直部分参保总人数为2213人。此外,市直公安机关另有工勤14人、留置看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3人,建议此次继续涵盖进保险范围,具体参保人员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根据《营口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营办发〔2025〕7号)文件,明确将老边分局作为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目前,老边分局人员编制、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及养老医疗各项待遇正处于转隶办理阶段。在正式签署保险合同前,如仍未纳入营口市财政预算保障,则采用"统招分签"方式,单独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民警大额保险采购项目合同。
★二、合作期限
★服务年限2年,保险期限以年度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含事业编制、工勤编制)进行投保,一年一签定保险合同。市直部分共计2213人, 起保期按上一年度所在地域的实际起保日起算,保险期为一年。
★三、保险内容
★1.工作期间意外身故、残疾限额100万
★2.非工作期间意外身故、残疾限额100万
★3.疾病身故限额100万(无免赔,无等待期,并含既往症)
★4.40种重大疾病10万
★5.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
★6.工伤责任保险鉴定补助0.2万
★7.公安民警执法安全责任保险(民警正常执法活动中意外对第三者人身或财产造成的损失):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其中: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万、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5万、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0.5万、累计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1万、每次事故每人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限额1万)
★四、保费标准
★为统一标准,按年度进行计费,实名承保。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根据投保人数由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100%。
如采用统招分签方式,营口市公安局支付2074人民警保险费用,老边分局支付139人民警保险费用。(注:付款金额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年限2年,保险期限以年度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含事业编制、工勤编制)进行投保,一年一签定保险合同。市直部分共计2213人, 起保期按上一年度所在地域的实际起保日起算,保险期为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2)同一法人资格保险公司只允许其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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