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TGZC2025-463
2、项目名称:麦积区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预算金额:80(万元)
4、最高限价:8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数字化病理切片扫描仪 |
套 |
1 |
500000 |
2 |
经鼻高流量氧疗仪 |
台 |
2 |
100000 |
3 |
无创呼吸机 |
台 |
2 |
100000 |
4 |
心电监护仪 |
台 |
5 |
100000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
3、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4、纳税证明: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5、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10、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期间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非联系合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