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六标段至十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JZX招[2025]008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乡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编号:HZJZX招[2025]008号)已由乡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乡行审发〔2024〕2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部分上级资金,其余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乡宁县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一)生态护岸工程:鄂河干流0.971km;支流下善河0.126km;支流冯家沟2.906km;支流龙门河0.016km;(二)生态蓄水工程:①鄂河干流生态拦水坎31座(坎高0.5m),跌水坝1座,液压坝1座;②支流下善河生态拦水坎4座(坎高0.5m);③支流冷泉河生态拦水坎3座(坎高0.5m);④支流冯家沟生态拦水坎2座(坎高0.5m),维修漫水桥1处;⑤支流龙门河生态拦水坎3座(坎高0.5m),跌水坝1座;(三)生态绿化工程:铺装面积3974.21m²,主要集中在鄂河干流;绿化工程总面积377969.79m²,其中鄂河干流绿化面积371133.29m²,下善河支流绿化面积1316m²,冷泉河支流绿化面积556m²,冯家沟支流绿化面积4764.50m²,龙门河支流绿化面积200m²(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一家投标单位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根据兼投不兼中原则只可中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乡宁县鄂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六标段至十标段)
六标段,鄂河干流张马村段:绿化面积87681.82m²,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575.523042万元。
七标段,鄂河干流留太村段至上宽井村桥段、支流清川河:鄂河干流生态护岸工程0.381km,生态拦水坎7座,生态绿化绿化面积29833.60m²、主槽防护0.253km,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667.776103万元。
八标段,上宽井村龙门河汇入口上游段、支流龙门河:鄂河干流生态护岸工程0.21km、支流龙门河维修漫水桥1座,生态拦水坎7座,鄂河干流绿化面积50348.93m²、主槽防护1.025km,支流龙门河绿化面积1157.98m²,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947.021026万元。
九标段,上宽井村龙门河汇入口下游段:生态拦水坎17座,鄂河干流绿化面积48962.696m²、主槽防护1.080km,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1093.84784万元。
十标段,下宽井村段:鄂河干流生态护岸工程0.382km,生态拦水坎5座,鄂河干流绿化面积33096.97m²、主槽防护0.848km,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565.598899万元。
2.3建设地址:乡宁县昌宁镇、管头镇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4、项目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的任意一项)的缴纳凭据,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且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5、信誉要求:①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执业人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名单。
须提供查询截图,截图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23时59分。
(2)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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