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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BHXM-G2025-0014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比例报价,0%≤下浮比例<100%,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食材供应,加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食堂食品安全管控,满足基本运营要求,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全品供应。采购方共有1个食堂,统计就餐总人数约400人,其中日常就餐100--150人左右,日常多为堂食。食堂就餐采用预报餐制度,即前日晚8时之前通过订餐系统统计次日就餐人数,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工作日机关食堂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节假日不供应;本项目食材配送的品种包括: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类、蛋类、生鲜类、调料类、豆制品类、牛奶类、冷冻制品类、干货类和熟食以及面食类等供货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按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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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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