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8258-GP-DC-017S
项目名称: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庞光段)房屋拆除及垃圾拉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64,245.3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庞光段)房屋拆除及垃圾拉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庞光段)房屋拆除及垃圾拉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评审依据: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证明材料电子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不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供应商需提交如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②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③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④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评审依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
(5)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供应商自主承诺)。 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haanxi.gov.cn/)-办事服务-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评审依据:网查信息为准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及网查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
(9)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