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8012025000171
项目名称:2025年广元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74,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成所有设备及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并交采购人验收;服务培训、课程建设及讲座等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