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5091630Z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25年政府联盟链区块链共享技术支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南京市政务办会同市房产、国土、地税、财政、公安、民政、信息中心等部门,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手段,通过强化部门间联审联办和信息共享,推出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政府联盟链区块链共享技术支持服务平台打通与一体化平台、金税三期系统、发票开具系统之间的数据通道,实现电子票证的开结、保存与数据共享,以结构化数据的格式组装生成税发票电子证照和PDF文件,同时供给其他平台如我的南京APP等查询、使用和下载,并通过电子税、发票的二维码扫码,进行电子税、发票的查验。基于区块链数据共享,实现房产交易涉税数据的上链共享与存储管理;打通部门壁垒,实现跨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负责以上功能的运维服务保障工作。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6.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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