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场氢气站产能扩增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场氢气站产能扩增 (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_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ZN0-WZ-GKZB-25-5760
2.2招标项目名称高场氢气站产能扩增。
2.3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两台(套)额定产量为200Nm/h的PEM制氢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制氢系统功能设计、结构、性能、供货、技术服务、安装和调试等。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两台(套)额定产量为200Nm/h的PEM制氢系统及其配套设施。供方应根据技术条件对系统进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优化、设备设施、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配电柜等。供方负责系统在需方指定现场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提供操作、维护培训等服务。
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备源地验收条件,设备到货后在六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具备最终验收条件。
2.7 质量标准
自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2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对由于设备的结构、设计、工艺、材料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坏或故障负责,维修或更换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凡对于因质量问题而维修或更换的零部件,其质量保证期从维修或更换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或提供本项目所供产品生产单位的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不适用);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适用依法必招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不适用)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10月9日17时3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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