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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卫中心安保服务采购(CQS25C01537)公开招标公告

市公卫中心安保服务采购(CQS25C0153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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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1537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01661AFS

项目名称:市公卫中心安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00,000.00元

最高限价:6,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市公卫中心安保服务采购 6,100,000.00元 1 服务范围:负责中心三院区(歌乐山院区、平顶山院区、南彭院区)安保及停车服务。
最高限价总计:6,1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以上。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服务承接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0月11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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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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