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服务项目(CQS25C0177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1773 采购执行编号:YK-GZ202510062
项目名称:重庆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60,000.00元
最高限价:5,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服务项目 | 5,76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自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当年服务期内所有派驻人员日常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时方可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2)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0月11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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