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农业农村局正阳县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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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正阳招标采购-2025-38 | |||||||||||
2、项目名称:正阳县农业农村局正阳县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9,3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58174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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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增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则应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产品通用名为土壤调理剂),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则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产品通用名为土壤调理剂)(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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