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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乌龙河内江市市中区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四川省乌龙河内江市市中区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四川省乌龙河内江市市中区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乌龙河内江市市中区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市区水发[2024]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内江市市中区水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市区水发[2024]5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护岸25.53km,河道疏浚规整6.11km,新建排涝涵管及箱涵6处。

2.1.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四川省乌龙河内江市市中区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2.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

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3700万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2家及以上,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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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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