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什邡市城市综合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什邡市城市综合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什发科投资【2019】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什邡恒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劵(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什邡恒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什发科法规【2020】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什邡市城区。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什邡市城市综合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拟对什邡市城区三个地块进行公共停车场智慧化建设和美化升级,新建城北气象局旁、物华静苑旁两处停车场,改扩建什邡中学初中部对面停车场。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本项目建安工程费3572814.68元。
2.7标段最高限价:3572814.68 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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