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港高要港区金岗作业区一期工程
超前钻及管波探测技术服务
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WFA00000061867)
一、采购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肇庆港高要港区金岗作业区一期工程超前钻及管波探测技术服务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甲方请乙方就肇庆港高要港区金岗作业区一期工程超前钻及管波探测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服务范围如下:
(1)查明桩基础下伏持力层情况,揭露不良地质(如溶洞、软弱地层、破碎带等)的分布规律和深度范围。
(2)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断出能满足设计要求的稳定岩石持力层深度;
(3)查明地下是否有溶洞,溶洞的分布位置及溶洞的规模;
(4)查明地下是否有孤石,孤石的分布位置、厚度或者大小;
(5)组织编写、审核、出版勘察报告;
(6)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2.2项目工期: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3项目地址:肇庆高要金岗码头项目。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R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合同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按经甲方及建设单位签认确认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按节点分三次计量:
(1)第一次计量:在完成合同额的30%后,
(2)第二次计量:在完成合同额的80%后,
(3)每期结算后的支付金额为当期结算金额的80%。
第三次计量:待超前钻探工程任务完工经双方验收并办理结算且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文本勘查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
4.2付款方式: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在每期计量节点确认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本期应付款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对应的款项。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1)根据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符合第十一条第(四)点:公司所属内部单位能够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2)根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内部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技术服务需优先委托两院(研究院、港湾院)实施;
(3)推荐单位为局内单位,具备较好的超前钻及管波探测服务水平,科研技术能力强,履约情况较好;
(4)供应商名称: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1日17:00至2025年10月14日17:00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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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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