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核电1-2号机组2025年度-2027年度取水明渠清淤服务外委
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核电1-2号机组2025年度-2027年度取水明渠清淤服务外委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ZZHD-GC-GKZB-25-0045
2.2招标项目名称
漳州核电1-2号机组2025年度-2027年度取水明渠清淤服务外委采购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拟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承包商单位承担采购方核电机组1、2号机组(含0、9号机组)的取水明渠清淤相关作业:
1)淤泥清理:根据采购方委托第三方扫海测量及报告为准,进行淤泥清理作业,第三方扫测时间为每年渠道清淤前后各一次;疏浚作业开工前,需对疏浚土进行取样及化学成分分析,确定其是否为污染土,再进行相应的施工组织。
2)淤泥外运:将清理的淤泥进行抛泥,抛泥工作必须满足国家海洋、海事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
2.6 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沿海电厂相关清淤服务项目,并提供合同文本作为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五年以上海工项目管理经验并提供合同文本作为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内容页、项目经理名字及双方签章页,承担不同合同时间可累计);
拟派技术总工/工作负责人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以上海工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合同文本作为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内容页、技术总工/工作负责人名字及双方签章页,承担不同合同时间可累计);
拟派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具有两年以上海工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合同文本作为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内容页、安全员名字及双方签章页,承担不同合同时间可累计);
(6)其他要求:
投标人近4年内不存在故意实质拖欠薪资,或有项目人员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17: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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