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省网)SDGP370811000202502000133 (市网)RCBM-2025-G0017 2、项目名称:任城区喻屯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合计193.024万元/年。A包:92.80万元/年;B包:100.224万元/年。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任城区喻屯第一中学、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两所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为餐饮管理服务(包含服务人员工资、就餐补贴,餐饮设计、制作,校外配餐车辆使用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堂餐厅消杀保洁等全部工作。),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 7、包组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包。A包:任城区喻屯第一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B包: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3.2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8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1 本项目共两个包,按照预算金额从大到小(先B包后A包)的顺序进行评审,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投标人可投任意标包,只能中标一个标包,若前一标包中标,后评审标包自动失去中标资格。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