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基于卫星导航系统的管道外检测设备加工定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基于卫星导航系统的管道外检测设备加工定作项目项目编号:FAGF-CYJS-25091170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徐州市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根据集团2025年数字化工作安排,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与管网集团(徐州)管道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共同承担管道外检测规模化应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工作。实现管道外检测主要检测设备(CIPS/DCVG/PCM/ACVG)与检测点定位用手持机之间的数据通信,通过对检测点的位置信息采集,并通过同步授时提高检测数据采集时间精度,满足管道定期检验、管道外防腐系统检测和日常运行维护需要。根据项目投资和可研将外检测硬件加工制造,委托具有管道检测仪器开发制造能力和经验的厂商。执行范围为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及管网集团(徐州)管道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基于卫星导航系统的管道外检测设备加工定作项目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0-13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0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0-13 17: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基于卫星导航系统的管道外检测设备的8套(16台)同步电流中断器、8套综合数据采集器(CIPS/DCVG)和8套管道电流测绘仪(PCM/ACVG)嵌入式的优化设计和加工制造。完成综合数据采集器(CIPS/DCVG)、管道电流测绘仪(PCM/ACVG)检测、同步电流中断器及相关管道外检测配件调试,实现与定位用手持机之间的数据通信,并能够在专用管道外检测数据采集软件下可靠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扫描件、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及2024年度的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4.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上述网站相关项查询完整截图;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注:上述(1)-(5)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及招标人提供的失信行为处置名单中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未在有效期内的按照未被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6)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平台(国资委平台)网址:https://www.cneptp.com/index,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将会影响登录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以及中标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中的技术条件必须逐条作出明确答复,应写出具体技术参数并作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或“满足”为答复。如有优于技术条件要求的,应编制技术偏离表,并论述理由;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及沈阳分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3)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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