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YS[GK]2025017
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监控网络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1(网络监控):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49,578.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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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 监控网络 | 1(批) | 否 | 监控探头*140粒 、全校网络主干更换*1项、行为管理器*1套等其他配套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75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3、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的,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