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峨眉山市大为镇射箭村10组小岩子崩塌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 峨眉山市大为镇射箭村10组小岩子崩塌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市自然资规发〔2025〕6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市自然资规发〔2025〕6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谈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峨眉山市。
2.2 建设规模:危岩清理5700立方米,拦石墙约135米,被动防护网约1000平方米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
2.3 项目总投资额:450万元。
2.3 计划工期:1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 乙级及以上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业绩要求:近 3 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 3 (0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 年 1 月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的滑坡或崩塌或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最终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建造师 (注册专业不限) 二级及以上 (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至少具有 1 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 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超过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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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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