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金普新区海洋经济产业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及一期提升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工程事业部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国祯金普新区海洋经济产业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及期提升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询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51001030106682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工程事业部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建设规模:详见询比文件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详见询比文件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详见询比文件九、工期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0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5.2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4其他。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 到 2025年10月22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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